2026年度昭通市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的公告(检察官助理职位)(第三号)
2026-04-23 17:02:51
根据《云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昭通市检察系统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昭通市检察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中共昭通市委党校(昭通市昭阳区永丰镇绿荫村)。
请考生于2026年4月24日15:00-16:00带上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中共昭通市委党校考点领取《考生分组表》和熟悉考场。
四、面试方式
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进入备考室后,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阅读案情,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其中,考官指导语3分钟内;考生按控辩顺序对案例阐述己方观点各3分钟(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首先定位自己的角色,就案件事实、性质、量刑等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的诉求),自由辩论各5分钟,最后陈述各3分钟。
五、面试程序
(一)根据面试安排,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7:00—7:30 到达考点报到。上午 7:30 后,考点实行封闭管理,不再允许考生进入,请考生务必按时到达。
(二)考生进入考点后,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接受安检、身份核验及抽签,并认真听取面试纪律及相关注意事项。安检前,考生须将随身携带的电子设备、文字资料等物品存放至指定位置。
(三)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在引导员指引下依次参加面试。
(四)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带至考后休息室等候。
(五)下一职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上一职位所有考生由引导员引领至面试考场听取本人面试成绩。
(六)成绩确认无误后,考生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按指定路线离开考区。
六、相关要求
(一)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资格复审确认的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
(二)考生不得穿着具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者面试成绩扣 5 分。
(三)未按时到达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弃权处理。
(四)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须主动将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文字资料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全程不得使用上述物品。若将上述物品带入备考室、面试考场,按违规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序号为考生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可能识别身份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 5 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相关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回避。
(八)模拟法庭控辩各阶段时限剩余 30 秒时,计时员将按铃示意,请考生合理分配作答时间。
(九)每组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考后休息室等候。待下一职位面试完毕后,上一职位所有考生返回考场,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面试成绩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迅速离开考区。违反规定者,按违纪处理。
(十)考生不得带走考场内试题及草稿纸。
(十一)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如需取用个人物品(电子设备、文字资料除外)或上卫生间,须向工作人员报告。
(十二)考生进入考区后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后1日内,由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在门户网站及“昭通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上述平台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请考生密切关注昭通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昭通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参加后续招录环节。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RR9aGsUfRsUeKDEs-5I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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