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云南省保山市检察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6-04-21 09:00:41
根据《云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检察机关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上午7:30前到达面试地点报到,7:30以后到达的考生即为迟到,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 云南省保山中等专业学校(保山市技师学院)8号楼,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永盛街道大堡子社区青堡路与堡城南路交汇处。 三、面试方式 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方式开展。 四、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在保山市技师学院8号楼一楼考生集合区,按工作人员引导参加集中点名。 (二)工作人员宣布面试纪律及规则。 (三)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考生组、面试考官分别抽签。 (四)面试前,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考生通过2轮抽签确定本人考场号、面试顺序号以及控辩角色,发放面试序号牌。 (五)面试开始后,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出场面试。 (六)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后有序离场。 五、面试评分方法 (一)模拟法庭控辩面试评分采用纸质评分、计算机统分方式进行。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无上述情形,将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六、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持资格复审合格后加盖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提供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上述证件材料缺失者、变造者不得参加面试。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面试期间进行封闭管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考生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面试,按“扰乱考试秩序”给予处理。 (三)考生不得穿着具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考生全程不得使用电子产品和自带文字资料。考生如出现将电子产品或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备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亲属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将对其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七)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与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提出回避。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九)考生在候考室、备考室、面试考场、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十)考生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本次面试不指定相关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4月20日 |
原文链接:http://www.baoshan.jcy.gov.cn/bjdt/202604/t20260420_76955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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