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第2号)(15人)
2026-03-31 15:44:09
为加强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医院各分院人才顺畅有序流动,配强各分院技术力量,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文山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改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文市政办发〔2024〕36号)和《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办法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3〕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医院各分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对象
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医院各分院在职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人数及岗位
2026年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名,其中:文山市人民医院2人,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5名,文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名,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卧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文山市开化街道办事处沙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文山市开化街道办事处振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名。具体要求等详见《2026年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报名人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包含省级合格证书)。
5.新招聘县乡工作人员须满5年以上(含试用期),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须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
6.近3年(2023—202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含基层卫生职称)的报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81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上述出生年月以档案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新聘用试用期间的。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约定年限的。
3.与所报考选调单位相关人员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回避情形的。
4.近三年在医疗工作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
5.近三年内有违反医德医风被通报批评情况的。
6.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具体实施程序
选调工作由选调工作机制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核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递补、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nwss.gov.cn)发布《2026年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报名人员可自行查阅相关信息及下载《2026年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5日(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文山市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综合楼9楼909室)。
4.联系方式:张老师,0876-3066957。
5.所需材料:报名时应根据报名岗位提供如下材料(按照所列顺序整理),复印件须在正面上方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日期”后加盖公章,要求内容清晰、印章可辨。
(1)报名表。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粘贴本人三个月内清晰(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照片)小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医师执业证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初级到高级)。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的文件。
(6)聘用文件复印件或聘用审批表复印件。
(7)经人社部门复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8)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需按顺序整理装订,以供核验。现场报名确认时,提供本人三个月内拍摄的清晰小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 格式)1 份,严禁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处理照片,照片名称需标注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代码”;未按此要求提供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得进行任何修改。若因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若在调入后发现或被举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布。
2.准考证领取:报考人员于2026年4月23—24日9:00—17:30到文山市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市卫生健康局卫生综合楼9楼909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参加选调的重要身份证明,请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均须出具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9:00—11:30。
笔试地点:文山市区,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布。
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申请查疑,逾期不予受理。
2026年5月14日17:30前出现自动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
(1)面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上午9:00—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同步公布。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主要考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人际沟通、语言表达、计划组织、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组织考察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面试成绩、进入考察人员名单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nwss.gov.cn)公布。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及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每项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由文山市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岗位匹配性进行全面考察。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时出现自动放弃、有关单位不同意及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1次。
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经考察通过的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体检时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1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组织考察、体检或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进入面试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体检和公示。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规定和要求实行回避。
(三)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其他
咨询电话: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0876-3066957
监督电话:
文山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组:18908761217
其他未尽事宜由文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s://www.ynwss.gov.cn/wssrmzf/rsxx/pc/content/content_2038894062971740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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