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第一批勤务辅警招聘(50人)
2026-03-19 13:40:4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规定》相关要求,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的勤务辅警。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招聘的勤务辅警与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试用期、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等事项。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内容
1.辅警类别:二类勤务辅警;
2.招聘人数:50人(限男性),参加报名符合条件且取得有效成绩人员超过125人的(含)招聘50人,不足125人的按照1:2.5的比例实际招聘;
3.工作内容:协助各业务警种、派出所的执法执勤辅助工作;实行24小时轮班制,需参与值班备勤等;
4.工作地点: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各部门,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热爱公安事业、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2.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至2008年4月之间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勤务辅警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保守工作秘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等;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违法调查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5.从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离职未满2年的;或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在昆明市公安局范围内离职未满90天的;
6.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9.父母、配偶或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曾有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经历的,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政治审查的,不得报考;
10.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三)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应聘人员: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军人、警务辅助人员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自带证明材料);
5.国家和省规定的符合优先招聘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3日起至3月31日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每日报名时段: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考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接受委托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准确填写《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招聘勤务辅警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
3.报名地点:
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一楼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洛羊街道辰逸路97号经开公安分局办公大楼门口右侧办公室(辅警招聘办公室详见现场标识)。
4.报名需提交资料: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勤务辅警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各1份;
(3)毕业证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自行打印);
(4)2026年3月1日之后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各类银行营业点自助机可打印或通过手机银行APP申请下载、打印);
(5)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6)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失业人员提供最后一家工作单位离职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7)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退役运动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将资料复印件(A4纸规格)按以上报名资料目录顺序进行排序,方便快速审核;现场报名时,将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及视力、身高、形象、是否有纹身及纵跳、跑步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收取报名表;报名者须确认报名成功后(未参加或未通过现场审核者视为报名不成功),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方式及流程
1.体能测试:
根据本人身体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本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体能测试共设3个项目,分别是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采取一票否决制,不达标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的考核。
纵跳摸高达标(标准:高度≥265cm);
4×10米往返跑达标(标准:男:30岁(含)以下≤13″1; 31岁(含) 以上≤13″4);
1000米跑为计分制。参照《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年龄段细化成绩得分。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未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内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法律(宪法、刑法、治安处罚法等)、公安基础知识、社会常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技能、保密知识、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
3.面试:
采取百分制计分。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履职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4.综合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具体方法为:总成绩=体能测试×25%+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体能成绩占25%、笔试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1:2.5的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拟聘用人员在云南招聘网等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1.在综合成绩相同时,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人员,排名在前。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试行)》,按具体通知要求统一到指定的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个人承担。
政审参照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内容,按具体通知使用统一的制式表格自行到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
3.递补。体检与政审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情形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成绩6个月内有效。
(五) 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招聘网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人员经严格考察,问题属实的将不予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并进行统一分配和安排工作。
以上各项程序的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六)录用
1.培训结束后,被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在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未按规定办理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由区财政全额保障,勤务辅警按规定享受“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配发工作制服。试用期间,按照正常薪资的80%发放。
(二)福利待遇
1.统一发放辅警服装及标识;
2.单位提供食堂及集体宿舍,食堂收取一定伙食费;
3.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养老、生育、工伤、医疗和失业险)及住房公积金;
4.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5.带薪休假;
6.年度健康体检;
7.依法参加工会。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督察审计部门全程予以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并列入“黑名单”;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提供材料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以及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须诚实守信,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录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四)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试用期或岗前培训期间发现有癫痫病、癔病、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的,或存在上述症状的既往史的,以及存在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情况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本次招聘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各报考人员请勿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六)招聘期间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电话通知应聘者,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18468122360 19525842892
附件2: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www.ynzp.com/art/ArticleShow.aspx?ArticleID=17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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