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边境管理支队边境管控专职辅警招聘信息(90人)
2025-11-21 09:25:05
一、招聘岗位及人员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边境管控专职辅警,主要协助从事边境辖区边境管控、治安管控,进出边境地区二线查缉等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计划招聘专职辅警90人(男性),聘用人员将分配至德宏边境管理支队下属单位,工作岗位如下:
(一)芒市片区(20人):芒市边境管理大队应急快反队,遮放、户拉、勐戛、中山、芒海边境派出所及所属警务室、执勤卡点,木康边境检查站。
(二)瑞丽片区(20人):瑞丽边境管理大队应急快反队,勐卯、姐勒、勐秀、畹町、混板、芒棒、弄岛、姐相、户育、姐告、团结边境派出所及所属警务室、执勤卡点。
(三)陇川片区(30人):陇川边境管理大队应急快反队,章凤、陇把、户撒、拉影边境派出所及所属警务室、执勤卡点。
(四)盈江片区(20人):盈江边境管理大队应急快反队,平原、芒允、昔马、卡场、苏典、姐那、勐弄、铜壁关、姐冒、那邦边境派出所及所属警务室、执勤卡点,梁河、河西边境检查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满十八周岁(40 周岁以下);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
5.自愿从事专职辅警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5cm,体重指数(BMI 值)在合适范围(男性17-27),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专职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
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优先聘用擅长缅语口、笔译人员,优先聘用持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熟悉无人机操作流程与规范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4.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军籍的,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6.个人有征信不良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9.曾因违规违纪被各级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曾在移民管理部门担任专职辅警,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辞职2 次以上(包含)的;
10.男性纹眉、眼线、唇;面部、颈部有纹身的;着制式黑色体能服时,皮肤裸露部位纹身长径超过2cm的;其他身体部位纹身长径超过8cm的;纹身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的;纹身已祛除但留下瘢痕,面颈部瘢痕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其他部位瘢痕影响功能的。
11.现役军人,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
12.与境外人员有姻亲关系的;
13.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
14.已报名参加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录考试或已经参加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可能被确定为招录对象的;
15.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1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岗前培训、公示等程序进行,进行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29日,8:30-11:30,14:30-17:30。
报名地点:芒市报名点:芒市金孔雀大街52号,芒市边境管理大队,联系人李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5809,15969251299;瑞丽报名点:瑞丽市新光路3号,瑞丽边境管理大队,联系人唐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6041,19108820390;陇川报名点: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路陇川边境管理大队,联系人张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5612,15388820411;盈江报名点:盈江县平原镇永盛路23号,盈江边境管理大队,联系人段警官,报名咨询电话0692-2975400,1354014115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名人员可提前向各片区报名点电话预约。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士兵(官)退出现役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政治审核表》1份、诚信承诺书1份、《保密审查表》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体型BMI测量,男子1000米跑,摸高,4×10米折返跑。
(四)面试
招聘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组织体能测评合格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对擅长基础中缅口语、文字互译报名人员,进行口笔译面试、测试;对持有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执照、熟悉无人机操作流程与规范人员,对持证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无人机操作相关理论、基础操作进行测评。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同步开展保密审查。
(六)体检
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组织政审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和“五险”的总额为每人每月4327元(含工资3000元、五险金额为1327元)。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名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核纪律的报名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德宏边境管理支队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要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监督电话:0692-297508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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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边境管理支队
2025年1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UOfbRfOr4zU3gaXztOyW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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