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一种名为“摇一摇即跳转”的App电商广告乱象日益猖獗,强制跳转至电商平台,不仅严重干扰正常使用,更是破坏市场秩序。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社会治理的践行者,公务员应从人民立场、法治思维、监管职责与社会治理四个维度,深刻审视并积极推动这一问题的系统治理。

PART.1 正视“小广告”背后的“大民生”
“手一抖就跳转”,看似是技术设计的小细节,实则是影响亿万用户日常体验的大问题。当打开微信想看朋友动态,却跳转至某宝;本想刷条短视频解闷,却被“摇”进购物页面——这种“强制引流”式广告,早已超出合理商业推广范畴,演变为对用户注意力与选择权的粗暴剥夺。
公务员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将群众的“烦心事”当作工作的“头等事”。此类广告不仅浪费用户时间、消耗流量,更在潜移默化中侵蚀公众对数字生活的信任感与幸福感。治理“霸屏广告”,不是技术之争,而是民心所向,是建设“数字中国”过程中必须回应的民生关切。
PART.2 以法治利器破解“技术霸权”
工信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明确要求:开屏和弹窗必须提供清晰有效的关闭按钮;不得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方式诱导操作;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使用。
这些规定为监管提供了明确依据。公务员在履职中,应推动执法部门严格依据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企业依法约谈、限期整改、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处罚,形成有效震慑。
PART.3 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
“摇一摇广告”问题涉及App开发者、广告主、应用商店、第三方SDK服务商等多个主体,单一部门难以独力解决。公务员应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网信+工信+市场监管+公安”联动格局:
1. 前端准入审查:应用商店应落实主体责任,对上架App进行广告行为合规性审核,杜绝未提供关闭功能或存在诱导跳转设计的应用上架。
2. 中端动态监测:依托中国信通院等技术机构,建立“乱跳转”行为监测平台,实现对主流App的常态化扫描与风险预警。
3. 后端执法追责:市场监管部门对投诉集中、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查处;网信部门对违规收集用户浏览记录、构建画像精准推送的行为予以整治。
4. 源头技术规范:推动行业协会制定“传感器调用标准”,明确陀螺仪、加速度传感器等权限的使用边界,防止技术滥用。
此外,应鼓励地方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如杭州市余杭区市监局已收到相关举报并展开调查,此类“接诉即办”的做法值得推广,体现基层治理的温度与效率。
PART.4 推动社会共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治理“广告污染”不能仅靠政府“单打独斗”,更需激发平台自觉、行业自律、用户参与的共治合力。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社交平台、短视频平台作为广告展示的主要载体,应主动优化算法推荐机制,限制高敏跳转功能,显著标注“跳转第三方”提示,并提供便捷关闭路径。
引导行业自律:支持中国互联网协会、电信终端产业协会等组织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推动头部企业带头示范,摒弃“唯流量论”的短视行为。
提升公众维权意识:通过“国家反诈中心”App、12321举报平台等渠道,普及维权知识,鼓励用户积极举报违规广告,形成“人人监督、人人抵制”的社会氛围。
治理“手一抖就跳转”的广告乱象,既是一场维护用户权益的攻坚战,也是一次检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考题。我们当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在细微处见担当,在实干中守初心,奋力书写新时代数字治理的合格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