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广西气象部门公开招聘2027年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气象局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事业单位,实行中国气象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中国气象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承担全区气象观测、气象预报预测、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御等业务工作。设有内设机构10个、直属事业单位8个,下辖14个市气象局以及80个县级气象局。
二、招聘计划
202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34个(国家气象系统编制33个,地方气象系统编制1个),其中博士研究生岗位5个,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28个,本科及以上岗位1个。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广西气象局2027年度事业单位毕业生招聘岗位信息表(共3个表)》(附件1)。
三、招聘人才鼓励措施
(一)安家费。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生,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给予发放一次性安家费6万元。
(二)人才生活补贴。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生,每月发放2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14.4万元,在工作6年内发放;新招聘到市(除南宁市)、县气象部门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10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7.2万元,在工作6年内发放;新招聘到县级气象部门的气象类应届本科生,每月发放500元的人才生活补贴,总计可发放3万元,在工作5年内发放。
(三)西部奖学金。按照《吸引毕业生到气象部门西部艰苦边远台站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新招聘到西部艰苦边远台站的应届毕业生(除定向生),给予2万元奖励。
(四)住房。新招聘的应届博士生,在未购买政策性住房前提供50平方米以上的单位周转房租住;新招聘到驻南宁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如在南宁未有住房的,提供5年单位周转房租住。
(五)路费。广西气象局给予南宁外参加面试的毕业生报销到南宁的单程路费,如果双方达成就业协议,毕业生按协议到广西气象部门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报到时给予报销到南宁面试的返程路费及从学校或从家到单位报到的单程路费。报销路费标准为: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或汽车,如乘坐飞机,请带上行程单,届时按火车硬卧或动车二等座票价报销路费。需报销路费的人员请在面试当天报到时或体检当天,将车票或行程单带来办理报销,过期不再办理报销。
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气象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资格条件;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聘专业目录(2027年版)》认定,学位要求须持有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并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应聘人员应为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相关人员);
7.国(境)外的毕业生须在2025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档案等相关重要材料造假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www.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广西气象局门户网站(gx.cma.gov.cn)以及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发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org/)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8:00起至2026年11月19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以最高学历报考。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如实说明本人与气象部门职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4.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7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个人情况简介、成绩登记表、获奖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及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5.资格审查。广西气象局于2026年11月6日8:00至2026年11月21日18:00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专业及专业代码、学历、学位、届别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考生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价中心考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地点均在广西南宁,具体时间和安排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布。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3:1比例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试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
3.考试费用。面试不收取考试费用,笔试按照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精神收取考试费5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1月23日18:00前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4.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5.笔试开考比例。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在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开考前,在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中组织调剂,调剂前在广西气象局门户网站发布调剂报名公告。艰苦边远地区或艰苦气象台站公开招聘岗位,以及其他市县级气象部门招聘气象类专业达不到3:1比例要求的岗位,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笔试。
6.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本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对取消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从应聘本岗位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参加面试人选在广西气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7.综合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笔试加面试考试方式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采取直接面试考试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以一定方式通知本人。
8.面试工作。同一岗位的考生抽签选择面试次序,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以及考生在候考期间实行全程封闭管理,除面试组织实施工作必需的相关设备外,禁止在面试考场内使用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考察人选确定。从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名单。综合成绩比例内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和考察,并签订《初步就业协议》,提交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为下一步签订正式就业协议做好准备。
2.体检。已签订《初步就业协议》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广西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首次体检费用由广西气象局承担,复查费用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在广西南宁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重点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社会实践、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对其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予聘用。
(五)递补和调剂
1.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从同一岗位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2.没有递补人员的,可进行调剂。调剂人选从报考各单位服从调剂、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调剂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逐一确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广西气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签署就业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无正当理由不签署的,视为放弃。无正当理由违约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按规定和约定收取违约金。
2.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工作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审核备案,经人事司正式同意后,办理接收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按要求到各单位人事部门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不得办理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服务年限。服务期5年。
六、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职、严守纪律,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相关事项
联系单位:广西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771-5576733,557676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谭老师 朱老师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1号
Email:gxqxjrsc@163.com
邮编:530022
广西气象局网站网址:http://gx.cma.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
2026年11月5日
广西气象局公开招聘2027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告(34人)
未开始
发布时间:2026-11-05 13:58:17 来源:http://gx.cma.gov.cn/zwgk/202611/t20261105_8127831.html
报名时间:2026-11-06 — 2026-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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