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层层梯田
深耕村寨一线
以基层警务力量
守护乡土万家安宁!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效能,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元阳县公安局“一村一辅警”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元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警务辅助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
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为勤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由元阳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履行职责、享有权利。
(二)
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70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主要工作职责
驻村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协助民警开展以下工作:
1.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排查上报;
2.法治宣传教育;
3.特定对象服务管理、重点场所、重点物品管控;
4.基础信息采集、情报信息收集上报;
5.完成派出所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6年11月18日),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有基层工作经历、通晓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无文身、无口吃。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
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8.患有严重心脑血管等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一)
薪酬标准
招聘人员经费由元阳县财政保障,实行与岗位绩效、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薪酬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人均保障标准38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二)
福利待遇
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和标识。
五、招聘程序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元阳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元阳县公安局605办公室)及各辖区派出所。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4.提交材料: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遗失的,出具原学校毕业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简版)等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1张,并现场填写《报名表》、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
5.资格审查:由元阳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对身份、学历、年龄等条件进行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笔试、面试。
(二)
笔试
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基本警务知识和元阳县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面试
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
体能测评
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体能测评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2),体能测评总分100分。取1000米跑(男性)、800米跑(女性),10米×4往返跑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分为最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成绩现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20%(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
体检
由元阳县公安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七)
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八)
递补
体检、政治考察环节出现放弃或者不合格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九)
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元阳县公安局“元阳警方梯田卫士”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
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元阳警方梯田卫士”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场地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未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参与后续工作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元阳县公安局督察审计大队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元阳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769334392
(范警官)
元阳县公安局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