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民医院位于桂、粤、湘三省(区)交界,毗邻粤港澳大湾区。医院始建于1926年,是贺州市内规模最大,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保健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多年来,医院坚持“五个一”,即一个发展布局:“一院多区”总体发展布局;一个管理目标:精准化医疗技术、精诚化医疗服务、精细化医疗制度;一个发展战略:党建强院、科技兴院、人才立院、文化塑院、依法治院;一个文化定位:红心向党、初心为民、仁心铸魂、匠心强技、齐心圆梦“五心”文化;一个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集聚、中青年人才成长、科研创新团队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医德师德建设、管理队伍素能提升人才建设工程发展理念,统筹改革、发展、质量与安全,打造更加清晰明确的学科集群和品牌内涵支撑新格局,建设医疗服务立足贺州市,辐射桂、粤、湘毗邻区的现代化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医院城东院区总用地面积13.46万㎡,总建筑面积28.44万㎡,规划设置病床1180张。城西院区占地面积3.26万㎡,建筑面积10.39万㎡,核定床位1150张,拥有设施先进的现代化住院大楼。平桂分院总建筑面积1.2万㎡,集门诊、医技、住院于一体。市第六人民医院(一期)为二级传染病专科医院,总用地面积为2.38万㎡,总建筑面积为2.78万㎡。建设中的市第一养护院项目位于城东院区内,总建筑面积2.73万㎡,设老年养护床位400张。
医院现有职工274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356人;高级职称人员580人(正高105人、副高475人),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26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2人)。
医院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外科、内科、妇产科专业基地,是自治区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A级教学医院及桂林医科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等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是桂林医科大学附属贺州医院。医院专科覆盖面广,发展均衡,特色优势突出,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人新我精”。获批中国胸痛中心、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中国房颤中心建设单位、国家级外周血管和肿瘤微创介入建设中心、国家级脑出血外科诊疗基地、国家级急性上消化道出血急诊救治快速通道救治基地、前列腺癌诊疗一体化中心、神经介入建设中心、神经外科建设中心、幽门螺杆菌规范化诊治门诊市级示范中心、国家标准化心脏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全国人工肝及血液净化技术示范中心、国家疼痛综合管理试点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试点单位、国家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美国心脏协会心血管急救培训中心;挂牌桂东北蛇伤救治中心,落户贺州市首个加速康复外科(ERAS)示范病房,在贺州成立了贺州市孕产妇危重症急救中心、贺州市新生儿危重症急救中心、ICU、CCU、生殖医学中心,使贺州危重病人的抢救、诊治水平及不孕不育技术跨入区内先进行列。
医院开设临床科室49个,医技科室15个。拥有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1个(泌尿外科),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杰出人才工作室10个,市级人才小高地1个,市级质量控制中心31个。配备有皓克Spectral256排光谱CT、SPECT/CT、Elekta infinity直线加速器、3.0T磁共振、大孔径模拟定位CT、大C臂、数字化DR、原装进口美国贝克曼生化免疫流水线、飞秒激光角膜手术设备、体外膜肺氧合系统、蔡司OPMI PENTERO 800显微镜、高清电子内窥镜系统等一批先进诊疗设备。
医院先后获得国家改革创新奖、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卫生系统党建工作创新案例、中国医疗机构公信力示范单位、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一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等国内知名医院建立了技术协作关系。
01
招聘岗位、人数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2027年计划引进博士、硕士高层次人才及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59名,其中医师岗位90人,护理岗位50人,医技岗位19人(详见附件:贺州市人民医院2027年招聘需求信息)。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贺州市人民医院2027年招聘需求信息)。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报名首日)。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受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参加公开考试的其他情形。
03
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主要有参加医学院校双选会(含规培基地)、组织院内招聘会、高校发布、空中双选会、直播宣讲会、短视频等线上招聘及公开招聘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面向应届毕业生、临床规培生、有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等。
(一)参加医学院校双选会(含规培基地)
根据各医学院校2027届毕业生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制定具体行程,拟参加区内外各医学院校双选会(含规培基地)。
(二)院内招聘
医院根据招录情况,择期开展院内招聘,通知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档人员到院参加招聘。
(三)线上招聘
医院根据招录情况,必要时可举行线上招聘。
04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贺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长期招聘、招满即止,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岗位招满可提前结束。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前致电咨询岗位相关情况。
2.首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18:00时。医院按期参加区内外校园双选会,双选会结束后,尚未招到合适人选的岗位,转入院内招聘继续实施,预计2027年度首次院内公开招聘于2026年11月21日实施,以实际通知为准。
3.报名要求。凡符合招聘公告中岗位人员基本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现场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邮寄简历)。网上报名可登录贺州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zsrmyy.com.cn/)的招聘专栏,点击进入《贺州市人民医院2027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岗位招聘公告》,下载附件《贺州市人民医院招聘登记表》《贺州市人民医院投档信息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英语水平证书、在校期间成绩单、各种奖项奖励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到人事科邮箱:hzsrmyyrsk@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及个人材料电子文件名中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字样)。
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但可以选择接受调剂的岗位。报名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发布招聘计划所列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具体资格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后再提交材料;因个人误报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本人承担。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人事科依据招聘公告和用人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收集和资格初步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通过审核或未进入下一环节,不再另行通知。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在招聘工作的过程中,凡是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与考核
1.考核及面试时间、地点。
(1)考核及面试时间。采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具体以短信(电话)通知为准。
(2)考核及面试地点。详细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2.考核环节。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加技能考试。
3.面试环节。应聘人员考核环节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得分高低,结合医院提供岗位及个人意向岗位,综合考虑应聘者是否适合相应岗位,如双方意向一致,签订就业协议;当应聘者的意向岗位已完成招录,应聘者可选择接受调剂至其他岗位,如双方意向一致,签订就业协议;不接受岗位调剂者,视同放弃。签订就业协议者,进入体检环节。
5.博士高层次人才引进。博士高层次人才引进采取到院面谈的方式进行,按照《贺州市人民医院人才待遇与管理办法》实施。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贺州市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院党委会研究审定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可办理入职手续。
1.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书(如住培结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时间根据医院通知执行。
2.非应届人员:原则上应当在收到聘用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报到;确有特殊事由需要延期报到的,必须提前向人事科书面申请并经医院同意,未经批准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入职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如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将另行组织招聘会补充招聘空缺岗位人员。
05
薪酬待遇
(一)与编制内职工同工同酬,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在临床岗位从事临床医生类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3万元安居补贴;在临床护理岗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1万元安居补贴;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办理入编及给予20-60万元的安居补贴,1000-3000元/月的生活补贴;有主持省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0-80万元;医院给博士研究生提供过渡性住房两年(或申请贺州市人才公寓)等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配偶随迁安置的,一次性给予配偶随迁安置费2万元。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入职,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购买五险一金,享受生活补助、带薪年休、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外出学习及进修的费用,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报销;读硕及读博的人员,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绩效奖励。
(四)月工资的构成和标准:根据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工资政策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院各级各类人员所在岗位工资标准发放,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医院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各类工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绩效工资按照每年修订的《贺州市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核算办法》发放。
06
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城东院区全科医师培养基地9楼918室)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太白中路22号
邮箱:hzsrmyyrsk@163.com
电话:0774-5282502、0774-5611713
医院网址:
医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