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脑科医院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实名制工作人员公告(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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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6-10-29 — 2026-11-0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桂人社规〔2025〕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是自治区卫生健康直属医疗单位,是广西唯一一所以诊治精神、神经疾病为主,集“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鉴定”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编制床位1200张,设有临床、医技科室50余个。在职职工98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900余人。近年来,荣获了“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中国百家百姓信赖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广西卫生工作重大贡献集体二等功”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9名,具体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包括直接考核的岗位)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或技术技能水平等要求。所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需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年龄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如年龄要求43周岁及以下的,为1982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以2026年10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统一。招聘岗位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报考医院岗位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等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确实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在开展考察环节提供);

(八)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通过定向招聘、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等方式招聘到机关事业单位,按规定有且仍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s://wsjk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网站(www.gxnkyy.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s://wsjk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网站(www.gxnkyy.com)发布。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的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考生报名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选择其中一种),应聘者可在附件1查询招聘岗位信息。

(1)现场报名: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于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交至广西柳州市鱼峰区鸡喇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1号楼8楼人事科。

(2)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gxnkyygkzp@126.com(涉及证件要求原件扫描,不接受复印件扫描),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须设置为“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应聘岗位序号及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并电话确认邮件是否收到。如未收到报考成功信息而导致报考失败的,应聘者后果自负。

3.报名提供材料如下(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或者打包压缩):

(1)《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2026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实名制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本人在报名表的“应聘者承诺”栏亲笔签名;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多个学历的,需依次提供)原件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提供,由学信网下载,带有二维码验证,提交时须在有效期内);

(4)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确实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在开展考察环节提供)

(6)辞职待业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原单位辞职证明和人事档案托管证明(档案托管单位盖章)

4.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符合本招聘公告所列专业岗位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2)应聘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信息填写错漏或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完整将视为无效报名,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招聘承诺:不向考生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4)应聘人员报名材料一经提交电子邮箱,超过报名时间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补充或更新报名材料。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基本要求,资格审查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在广西卫生健康委(https://wsjk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网站(www.gxnkyy.com)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通过的网上报名人员,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领取考核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方式

(一)面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1:6的,增加笔试环节。

1.笔试通知在医院官网公布,请报名人员自行查阅。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主要考核与岗位工作职责相关的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布,并将电话通知面试人员。

2.考试方式为面试的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两位。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和能力经验及与岗位的匹配度等。经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规定备案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结束后,成绩现场即时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遇周末、节假日顺延至工作日)在广西卫生健康委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二)直接考核

1.考试方式为直接考核的岗位,考核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成立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选进行考核。

2.直接考核为综合能力考核:以应聘者个人PPT展示,展示时长为8分钟,根据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展示,考核组进行量化评分,确定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未达70分不得进入考察。

(三)总成绩计算

1.有笔试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成绩×60%。

2.无笔试的岗位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或直接考核成绩。

八、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分至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现场加试,加试的形式为结构化面试。直接考核成绩相同时,采取现场加试,加试的形式为面谈考核。加试得分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主要通过审查人事档案、廉政等相关资料对应聘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参加考察者,该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九、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和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应聘者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体检费由个人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参加体检者,不再递补人员。

十、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1.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w.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网站(www.gxnkyy.com)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2.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公示期满后应聘者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二)聘用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医德医风等问题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2-3177712

十二、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老师,0772-3127565。

      

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

2026年10月27日

报名截止倒计时:7天05: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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