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5人)
2026-04-24 10:59:25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批复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2017年10月12日投入运营,是省委编办与省卫生健康委正式批准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为非营利性公立医院、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省级试点单位。医院前身系1941年建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口腔科,由毕业于私立华西协和大学牙学院同时获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牙医学博士的张舒麟教授创立。经过八十余年发展建设,医院已成为集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口腔医学研究机构和省口腔医学会为一体的大型医疗、教育、科研机构,亦系贵州省口腔医学会会长、副会长单位。 医院注重与国内外高校、科研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英国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QMUL)、泰国宋卡王子大学牙学院、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等院校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24〕57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6〕16号文)、《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公告(此公告全年有效)。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名,均为口腔医生岗,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才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后出生)(确属高、精、尖、缺相关专业的,根据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和引才方案 4月24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官网(https://kqx.gmc.edu.cn)发布引才工作方案和引才岗位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邮箱:51110752@qq.com),邮件主题请参照如下格式编写:姓名+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应聘岗位。 (1)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2)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未按时提交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人员提交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4)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5)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6)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可纳入报考范围。应聘人才报名时在应聘岗位备注加以说明(“需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并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中“第(5)条”在报名时提交规定的材料; (7)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名人员本人填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2026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附件2); (5)课程相同或相近率认定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扫描件(国外学历相近专业须同时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表中文翻译扫描件);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在国内高校的对比参考课程有关材料(如国内高校学生管理系统或高校所在学院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课程表),需要进行课程相同率或相似率认定的考生,在报名期间未提交认定材料而不能进行专业课程认定的,资格初审结果为“专业不符合要求”。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条件,及时反馈审查情况。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面试评审 医院按照“成熟一批,面试一批”原则分期、分批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开展线下考核环节。根据岗位应聘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适时组织专家(考官)组进行面试评审,面试成绩达到8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评审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组织实施,各岗位面试评审名单、时间及内容等事宜在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官网(https://kqx.gmc.edu.cn)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医院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拟聘人员公示 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步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gmc.edu.cn/)、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官网(https://kqx.gm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引才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医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引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引才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引才有关政策咨询电话: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0851-88512226);监督电话: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纪检监察室(0851-88512230)。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14:30至17:30。 (四)所有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引才方案,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并对贵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保持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在引才评审后至拟聘人员备案前出现空缺岗位的,由医院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有关情况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报贵州医科大学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二)本引才工作方案由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才岗位信息表.xlsx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6年4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604/t20260424_90040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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