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4人)

2026-03-06 09:26:53 来源:东汇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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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金秀公安工作实际,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24名(其中女性2名)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留置看护辅警勤务岗20名(男性18名,女性2人,专业不限)

岗位二:勤务岗4名(适合男性,专业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8年3月5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4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

(四)应当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持有A1驾驶证者。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在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内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复审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5日至3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任选其一。

1.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https://fjgl.gat.gxzf.gov.cn:9099),按提示进行网络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报考人员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填写、提交并确认报名信息,避免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二楼政工室(金秀瑶族自治县民乐路13号)。

(三)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应聘者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因网上报名填写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造成网上资格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退役军人报名的,需同步提交《退伍证》扫描件)

2.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历验证报告)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退役士官、士兵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张个人1寸照片到现场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所有成绩,并将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择优确定录用。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为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公安基础知识、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等(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或开展相关培训),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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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必须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评保证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确认放弃参加体测。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中,纵深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结果当天确认。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经体能测评合格并入围的考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了解其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体检

体检人员按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此句无错误按岗位设置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政审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辅警政审标准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

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渠道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岗前培训

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

五、签订劳动合同

岗前培训合格的,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

六、候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理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县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县财政经费统一保障,试用期满转正后按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工资。

(二)单位依法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三)工作满1年的,享受带薪休假、年度体检、辅警层级工资、加班补贴、伙食补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相关福利待遇。

(四)因公受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八、其他要求

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因岗位特殊,被聘用人员在入职后2年内不得进行岗位调整。

联系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联系人:杨警官,联系电话:0772-6213356。




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3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dFGgDQ7bHZabWggFykF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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