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新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9人)
2026-05-09 16:15:5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县教育系统下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19名。其中高中教师12名,初中教师7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考资格条件和不得报考情形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2.忠诚并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无精神类疾病史,符合履行教师相关职责的身体条件;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具备附件1中对应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公开招聘不能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新宁县在编教职工;
(8)2026年待分配的新宁县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和违约已辞职的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9)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11)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12)2024、2025年已参加我县教师招聘体检并合格后中途放弃的考生;
(1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www.xinning.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5月22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新宁县教育局七楼可视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①《2026年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彩色免冠同底一寸标准证件照(红底或蓝底)三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反面扫描为一页)。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下同】中打印)。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学信网”中打印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在2026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交教师资格证认定《受理凭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及格截图,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交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聘用。
(2)特别提示:
①招聘岗位中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②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3)岗位填报: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对应一个岗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
4.开考比例
所有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个别特殊急需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并报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
5.其他说明
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新宁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一证一单参加面试。
1.笔试
(1)报名成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为笔试对象。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和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查询: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宁县教育局六楼611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通知本人。
2.面试
根据岗位计划表中的招聘计划数,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岗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为40分钟,试教时量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还继续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报考所需的所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不能提供原件或者发现报名时提交的资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其考察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学历高的优先;若学历也相同,则年龄大的优先。选岗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工作单位。
(八)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聘用手续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对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录入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新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6.报名考试咨询电话:
0739—2563591 (新宁县人社局)
0739—4822950 (新宁县教育局)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
0739-4822283(新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2026年新宁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宁县教育局
2026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www.xinning.gov.cn/xinning/tzgg/202605/eeac2b1944bc42e39078415a7015f3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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