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学校春季学期(第34届) 教师专场招聘公告
2026-04-03 14:07:12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精准满足北师大基础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北师大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拟定于2026年春季学期举办“北师大基础教育学校第34届教师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人岗相适 02 招聘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等
03 组织保障 主办单位 北师大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 协办单位 北师大基础教育学校 北师大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北师大珠海校区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中心
04 招聘条件及岗位需求 招聘条件、岗位需求、考核要求及联系方式等以报考学校招聘启事为准,具体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
05 招聘通知发布渠道 招聘通知将通过“京师基教”公众号及北师大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https://basiceduhr.bnu.edu.cn/core/login/index/hr_recruit_user)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06 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20:00—4月6日20:00(具体报名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报名步骤: 第一步:请在电脑端打开谷歌、火狐等浏览器,进行账号注册,登录北师大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 第二步:根据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等。 第三步:选择并确认应聘岗位,完成简历投递。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简历一经投递则无法修改,请谨慎填报。 详细报名步骤请查看《北师大基础教育人力资源系统应聘者操作手册》,具体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3.注意事项:关于简历投递方式及材料提交要求,若报考学校另有规定,请一并依规完成。 (二)线下招聘会 网络报名期间,同步在北师大珠海校区、北京校区(海淀校园)分别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应聘者可现场投递简历(现场投递简历后,仍须完成网络报名流程)。具体安排如下: 1.北师大珠海校区专场:3月18日(14:00-17:30) 2.北师大北京校区专场:4月3日(14:00-17:30) (三)考核环节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综合试题与学科试题。 (2)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达到合格线的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岗需1:20的比例进入试讲/说课环节;笔试合格的应聘者未达1:20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3)考核时间拟定为4月25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4)考核形式为线下。 2.试讲/说课 (1)原则上采用“试讲/说课+评审专家问答”,具体以报考学校实际通知为准。 (2)试讲/说课合格线为75分(满分10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根据笔试*30%+试讲/说课*40%的加权分数,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按照不超过岗需1:10的比例进入综合面试环节;试讲/说课合格的应聘者未达1:10比例的,按试讲/说课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3)考核时间拟定为4月29日—5月10日(以报考学校实际通知为准)。 (4)考核形式以报考学校通知为准。 3.心理测评 (1)考核对象为参与试讲/说课环节的应聘者。 (2)考核时间为试讲/说课当天。 (3)考核形式为线上(填写心理测评量表)。 4.综合面试 (1)原则上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时长每人不超过8分钟。 (2)综合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满分100分)。 (3)考核时间拟定为5月23日—24日(以实际通知为准)。 (4)考核形式为线上。 (四)成绩公示及录用 1.应聘者总成绩(笔试*30%+试讲/说课*40%+综合面试*3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考学校根据招聘岗需数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用及递补。如同一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试讲/说课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说课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试讲/说课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试讲/说课考核。 2.所有考核环节的成绩,北师大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均不作统一公示,应聘者可咨询报考学校,具体录用环节及结果以报考学校通知为准。自报考之日起,应聘者三个月内可联系报考学校查询报考信息、考核成绩等,逾期则不再提供查询服务。
07 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师大基础教育发展管理部负责解释。 (二)请应聘者务必认真研读报考学校发布的教师招聘启事。若本公告所涉及内容与学校招聘启事存在差异,一律以学校招聘启事为准。 (三)达到录用条件,但未被报考学校录用的应聘者,如符合补录条件,可在平台内其他学校进行补录。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考核要求等,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隐瞒影响录用的重要信息、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gj2I0_nEQf_gtsaoUXqSow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官方微博
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