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及就业见习人员公告(16人)
2026-05-08 13:48:16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16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就业见习岗位人员8名。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5)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6)符合上述1至4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3.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列表。
序号 | 工作岗位 | 专业 | 人数 | 学历 | 工作地点 |
1 | 机关行政辅助 | 不限 | 2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宜州区 |
2 | 政务服务 | 不限,熟悉电脑操作者优先。 | 1 | 中专及以上 | 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宜州区) |
3 | 就业服务 | 不限 | 1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宜州区 |
4 | 人才服务 | 不限 | 4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金城江区、宜州区 |
(二)就业见习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2025届当前属于未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3.就业见习岗位工作地为金城江区。
二、福利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及《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25〕10号)规定执行;就业见习岗位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2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桂人社规〔2020〕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传送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至5月17日,现场接受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gxhcrc@hechi.gov.cn邮箱;现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到河池市人才服务中心二楼报名。
(三)报名人员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河池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联系人:胡榴,联系电话:0778-2307778;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中路人才巷24号。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56b025ff-4af0-41b9-8f0b-324841017d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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