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聘公告(10人)
2026-02-27 14:42:30
根据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和城市防灭火工作需要,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1.1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从事大队财务会计岗位。 2.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城区站驾驶员2名、战斗员6名,乡镇站驾驶员2名),具体从事消防灭火、应急救援等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报名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嗜好,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2.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专业,持有初级会计证及以上证书,年龄35岁以下。 3.政府专职消防员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即1998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复员退伍军人、持有特殊工种证书(潜水、舟艇、激流、绳索等专业技术证书)或熟悉车辆(驾龄2年以上)并具有B2驾驶证及以上的驾驶人员优先录用,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3.政府专职消防员视力要求左右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矫正后视力不能低于5.0,身高不低于168cm,能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及野外救援的身体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色盲、无各类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和隐性疾病。(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情形; 10.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报名程序及录用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3日期间,电话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下载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填写并扫描其他报名材料(如下)一并投送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邮箱xf3296119@163.com。 其他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交退役证,驾驶员需持驾驶证B2及以上驾驶证,其他应聘人员有相关技能证书的,报名时一并提供)。 (二)考试 招聘考试包括岗位体能考试和面试。(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不参与体能考试,另参与笔试) 招聘考试时间:3月初,具体时间待定。 1. 体能考试。体能考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 体能考试内容和成绩评定标准参照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个人体能考试成绩评定按照各项目评分标准分别评定分数,取四项总分的平均分作为个人体能考试得分。 考试者须严格遵守体能考试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考试。在参加体能考试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考试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体能考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考试的,视为放弃体能考试,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思辨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体能考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依次拟录用人员,以不超过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录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录用公务员标准统一组织进行。 对因体检和政审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空缺的,依照招聘对象面试结果排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年。
薪酬及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文件要求执行,按照相应的学历、技能核定,具体发放以实际情况为准。试用期工资按原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参照合同制消防员待遇,发放高危补助等。 2.每年购买相应的保险、公积金,配备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所需防护装备、工作制服。 3.单位定期开展各类培训及技能学习,根据培训情况发放相应证书,提高个人能力。
4.业务技能、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多方面素质表现突出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可参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和支队政府消防员代干选拔。凡通过严格选拔程序且成绩优异者,将被择优录取为消防站管理干部。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均在防城港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报名人员随时关注防城港消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畅通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用预留联系方式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防城港市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0770-3296119,15907702117。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VFPr5STjw4XlTcFpaa4wag
附件1防城港港市防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附件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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