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来宾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 体检公告
2026-04-30 08:31:41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从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现将来宾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一)公务员录用体检。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蔡玉婷、秦晓晓等291人为来宾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专业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选调生录用体检。选调生招录需要差额确定体检人选。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阳承霖等38人为来宾市2026年度从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招录选调生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集中体检分2批进行,其中:
第一批人员为蔡玉婷等166名考生,分别为报考选调生职位人员和公务员考录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市级单位职位(含县级法院、检察院)、兴宾区职位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同一职位按准考证号码排序)。
第二批人员为秦晓晓等163名考生,即为公务员考录中报考上述职位之外的人员(即报考象州县、武宣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职位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同一职位按准考证号码排序)。
第一批人员集中体检报到时间:2026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7:00。
第二批人员集中体检报到时间: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上午7:00。
第一批、第二批体检人员报到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城北街道办事处(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48号)。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等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来宾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选调生职位向来宾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务员(选调生)录用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3),于体检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如在当天上午7:30前未到达体检集中地点的,即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因怀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集中体检,如需申请缓检的,须在2026年5月6日18:00前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书参考格式见附件4),并报批同意。书面申请材料可通过扫描件或拍照图片(须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g4278960@126.com,也可直送招录机关(笔试报名和面试资格审查单位)。
(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费用一般为400~500元,不含进一步检查所需要的费用。由于集中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手机等物品统一保管,为便于缴费,考生可提前准备银行卡或足够现金(备好零钱)。体检进一步检查或复检产生的相应费用以及考生中午在医院用餐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体检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五、体检人选递补事项
(一)公务员录用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二)选调生录用职位。选调生招录职位实行差额体检,体检前出现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后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不再递补。
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的,记入公务员(选调生)录用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0772—4278960。
附件1:来宾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26年5月9日体检).xlsx
附件2:来宾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2026年5月10日体检).xlsx
来宾市公务员局
2026年4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53b8a6b8-66fc-46ca-810a-4607491f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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