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公告
2026-04-28 08:50:0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人选根据体检人选数量与考察人选(跟班学习人选)数量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确定陈晨等9名考生为我单位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务员录用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纳体检费等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上午7:00。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1-1号发展大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单位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的,我单位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时,同时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遴选机关承担。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全宝,0771—23288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原文链接:https://www.gxpta.com.cn/ksxm/gwylxks/gxzzzzqzsjg2026ndgklxgwyzt/2026mstjgg/t13953.html
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搜集及网友投稿,由本站编辑整理发布,仅用于学习交流使用,非盈利目的,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本站管理员进行删除或修改。
官方微博
关注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