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
2026-04-16 17:07:22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6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根据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按上述原则,经过资格审查,确定陈微等4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2.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南宁市桃源路45号自治区供销社人事教育处207办公室(南宁市内乘坐B10路、B63路、32路、89路、219路等公交车到桃源路中下车步行约200米到达)。
资格审查结束后,向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报名表(本人确认签名及具有按干部管理权限的任免机关同意报考盖章原件);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确认签名);
6.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7.2年以上与经济贸易相关领域的在岗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8.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9.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10.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核验原件并加盖公章)。
(四)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6年4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自治区社科联办公楼(南宁市金湖路53号)。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行身份验证后参加面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4月26日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候考,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地点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三、其他要求
(一)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未尽事宜,请咨询自治区供销社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771-244228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26年4月16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2026年度
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
(按准考证号排序)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准考证 | 招录 | 用人 | 职位代码 | 报考 职位 | 进入面试范围最低笔试成绩 |
1 | 陈微 | 女 | 汉族 | 81150600509 | 自治区供销社 | 自治区供销社 | 45150068 | 贸易经济职位 | 67.50 |
2 | 肖家玲 | 女 | 汉族 | 81150601214 | |||||
3 | 张顺婷 | 女 | 汉族 | 81150601819 | |||||
4 | 张秋婷 | 女 | 壮族 | 81150602226 |
附件2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备考期间,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考生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检查。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纸质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的其他证件。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四、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00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七、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八、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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