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面试、体检公告
2026-04-16 09:55:26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规定,按照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林劭鸿等5名考生为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要求
1.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8:00前。
2.报送内容:请面试入围考生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1)报名登记表(补充完善个人简历、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
(3)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后亲笔签名);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报考建设工程消防相关的造价管理职位的考生需提供)。
3.报送方式:请面试入围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推荐)、邮寄或传真的方式,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给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其中,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请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顺序将所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以“职位+考生姓名”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资格审查指定邮箱(以“职位+考生姓名”为邮件标题),并电话确认是否已发送成功;通过快递邮寄的,请与快递公司确认快件具体送达时间,以免影响资格审查。邮寄或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1805室,邮编:530028,邮箱地址:gxjstrjc@163.com,传真号码:0771-5516128。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逾期未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本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我厅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5日(星期六)下午15:30—17:30。
地点: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12楼1202室。
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我厅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资格复审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的有关证件及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4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8:00签到并进入候考室,8:00开始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00前未到达的考生不允许进入候考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北楼24楼。可乘坐1路、16路、72路、89路、94路、121路、122路、213路、608路、W34路公交车到青秀中柬路口下车,或乘坐地铁1号线到万象城站下车。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2.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需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4)。
4.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5.考生在面试阶段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加强个人健康监测,避免身体健康出现异常,影响面试。
6.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和复审期间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我厅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或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考生体检时间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体检集中时间和体检集中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体检须知详见附件5)。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严格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厅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
2.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3.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考生如做过手术的,需提供出院小结;做过切除手术的,需提供病理报告;患过慢性疾病的,需提供治疗痊愈病历。
5.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0771-2260032。

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www.gxpta.com.cn/ksxm/gwyzlks/gx2026ndkslygwyxdszt/2026nmszgsctg/t13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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